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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全国一站式装修服务平台,70%以上的客户来自口碑介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指定最具信赖的装修平台。目前已经在16个城市开设分公司和体验店。2017年2月挂牌新三板。
2009年
成立时间
中国北京
成立地点
家装服务
主营业务
120W人
正在访问
800W人
累计服务

橱柜设计规范有哪些要点

带走东西包括你

浏览69次 2025-01-29 14:16

橱柜设计规范有哪些要点?
全部回答(4)
  • 金金嘻嘻
    合肥玖栎装饰帮您解答; 1、量长度时最好测量二次,从左到右和从右到左,以免第一次看错尺寸。              2、测量吊顶高度时,要量几个不同方向的准高点,同时看扣板下有没有横梁。              3、测量时要看机动插座底部到地砖高度,同时要看窗户高度(复测时更要留意)。              4、测量时要量煤气表和管道离墙距离及高度、烟道高度、进出水高度、排水主管离墙距离、插座高度(复测时)等等。              5、测量时要看地面上有没有台阶、墙上有没有凹凸横梁、靠窗户边做吊柜时要考虑纱窗的拉动,如对柜有关则要测量相关尺寸。              6、复测时要地砖铺好、墙砖贴好、如吊柜或高柜到顶时要吊好顶才能复测。              7、测量异形或多边形时最好要选好定点和量对角线,二边靠墙做柜(地、吊柜)时还要量里、外距离。              8、有差砖时要量好到墙边的距离及高度(包含底部和顶部到地的高度),正常冰箱位最好留700MM长,特殊的另加留长度。              9、有门套的地方要测量好及门套的厚度(含线条),或有拉门的地、吊柜要让开拉门而且要留10-20MM的缝隙。              10、如测量单位的厨房时,要注意问清楚墙是否石胶板墙,以免吊柜无法安装。
  • 夏末秋凉
    一:能懂得和客户沟通,这是最基本的。      二:理解客户的设计需求,满足客户的要求。      三:懂得一些*知识。出现这方面的错误,客户是很忌讳的。 其实要注意的太多了,可以和学长们去实地测量后讨论设计方案。只有实践才能学得更多,让自己真正的明白。
  • 流年淡漠红颜
    1.设计要尽量使用标准柜。  2.如果有非标准柜要标明尺寸,还要考虑到非标柜的造价成本。  3.橱柜靠墙和转角的地方设计封板20-80MM。 2.设计的柜子要比橱房的实际尺寸少10-50MM。  4.设计时要尽量避开柱子、水管、阀门、水表等一些障碍物,以免现场开孔。
  • 面具155
    橱柜设计规范   1、   吸油烟机和灶具一组尽量不要紧贴侧墙,避免锅沿等与墙壁相抵触。   2、   橱柜靠墙一侧一定要考虑门口线的外突,避免门、抽屉及拉蓝的开合受到影响。   3、   水槽与灶具之间要留有足够使用空间,以800以上为宜,但也不宜过远,使得*作时来回的奔波。当然也须视具体的空间情况而定。   4、   注意配件的合理配置,虽然橱柜的配件品种多样,但适合每个厨房的配件并不同,能达到使用方便,功能性强即可。选择合理的配置,一要注意配件的标准化特点,二要清楚各种配件的安装方法和可能。因为各种配件如支撑件、推拉餐台、拉筐、升降柜等等项目繁多,需要用专业的眼光排除因为疏漏而造成的后果。   5、   台面拐角的结合部必须有合理的面积范围,避免作用力的影响造成断裂。   6、   注意插座的预留位置,台面与吊柜之间的插座要远离水槽的位置,冰箱的插座最好设定在正墙一侧或上侧,还有厨宝、微波炉、吸油烟机、消毒柜、烤箱等等。   7、   上下水口的位置,上水管道最好不低于400MM,便于衔接水龙头及厨宝等,下水管道的高度最好不要超过100MM或不低于200MM,使之在安装橱柜时,把柜体的动锯降低到最小。因为橱柜的底部都有调整脚,底板的位置一般介于100MM至140MM之间。   8、   橱柜的标准尺寸,吊柜高700深300,地柜高800深550,吊地柜之间700,这一标准只能说是橱柜公司计算价格的参照,并非适合客户的需求及厨房的具体情况,设计师所要做的工作,是将自己的观念和感觉提供给客户做参考,并及时纠正客户因为不专业而做出的不切实际的想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事项:   1、   圆形和异形的柜最好不要设计,尽量避免。   2、   切角柜或浅柜的侧板净尺寸不得小于60MM,以免影响铰链底座的安装。   3、   欧式油烟机上最好不设计吊柜和搁板,中式油烟机上的吊柜最好设计上翻门,避免对开门,门板高度要下延50MM以上,底板改为前后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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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衣柜设计规范有哪些

    • A:如果是整体衣柜的话,是量尺定做,就是说会按照您家里的尺寸,以及其他的各种情况来定做。比如说有梁、有柱、有管道都是可以定做的,非常美观,环保和售后也有保障,很不错的选择哦,就是价格稍微贵一点! 不过,柜子还是要长期考虑的,特别是环保这一块。它并不像衣服一样,能随便换的! 衣柜并没有硬性的标准,不过国标的板材有标准,是2400*1200*18mm 我见过的衣柜只有深度有标准,一种是640mm深,一种是500的。做640的厂家还是比较对顾客负责的。
    • 地基处理设计规范有哪些

    • A:你可以问清楚工程师啊,地基是指建筑物下面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作为建筑地基的土层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地基有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两类。天然地基是不需要人加固的天然土层。人工地基需要人加固处理,常见有石屑垫层、砂垫层、混合灰土回填再夯实等。地基处理规范具体有1、孔内深层强夯法(DDC)孔内深层强夯法(DDC)地基处理专利新技术(专利号ZL92114452.0),是先在地基内成孔,将强夯重锤放入孔内,边加料边强夯或分层填料后强夯。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在第52届尤里卡世界发明博览会上获得了最高奖--尤里卡金奖,这也是我国地基处理技术到目前为止在国际上获得的唯一金奖。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与其它技术不同之处:是通过孔道将强夯引入到地基深处,用异型重锤对孔内填料自下而上分层进行高动能、超压强、强挤密的孔内深层强夯作业,使孔内的填料沿竖向深层压密固结的同时对桩周土进行横向的强力挤密加固,针对不同的土质,采用不同的工艺,使桩体获得串珠状、扩大头和托盘状,有利于桩与桩间土的紧密咬合,增大相互之间的摩阻力,地基处理后整体刚度均匀,承载力可提高2~9倍;变形模量高,沉降变形小,不受地下水影响,地基处理深度可达30米以上。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适用范围广,可适用于大厚度杂填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土、液化土、风化岩、膨胀土、红粘土以及具有地下人防工事、古墓、岩溶土洞、硬夹层软硬不均等各种复杂疑难的地基处理。该技术可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和设计要求,就地取材,如:建筑碴土、工业无毒废料、素土、砂、毛石、砂卵石、粉煤灰、土夹石、灰土和混凝土等材料均可做成各种DDC桩。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施工质量容易控制、地面振动小、施工噪音低、施工速度快;成桩直径0.6~3.0m,单桩处理面积1.0~14.0㎡,不受季节限制,同时能消纳大量建筑*,可在城区或危房改造居民区施工等特点。2、换填垫层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沉降量,加速软弱土层的排水固结,防止冻胀和消除膨胀土的胀缩。3、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4、强夯置换法适用于高饱和度的粉土,软-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对变形控制不严的工程,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主要用来提高土的强度,减少压缩性,改善土体抵抗振动液化能力和消除土的湿陷性。对饱和粘性土宜结合堆载预压法和垂直排水法使用。5、砂石桩法适用于挤密松散砂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杂填土等地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和降低压缩性,也可用于处理可液化地基。对饱和粘土地基上变形控制不严的工程也可采用砂石桩置换处理,使砂石桩与软粘土构成复合地基,加速软土的排水固结,提高地基承载力。6、振冲法分加填料和不加填料两种。加填料的通常称为振冲碎石桩法。振冲法适用于处理砂土、粉土、粉质粘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对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粘性土和饱和黄土地基,应在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不加填料振冲加密适用于处理粘粒含量不大于10%的中、粗砂地基。振冲碎石桩主要用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地基沉降量,还可用来提高土坡的抗滑稳定性或提高土体的抗剪强度。7、水泥土搅拌法分为浆液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土搅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饱和黄土、素填土以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不宜用于处理泥炭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以及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地基。若需采用时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当地基的天然含水量小于30%(黄土含水量小于25%)、大于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4时不宜采用于法。连续搭接的水泥搅拌桩可作为基坑的止水帷幕,受其搅拌能力的限制,该法在地基承载力大于140kPa的粘性土和粉土地基中的应用有一定难度。8、高压*注浆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地基。当地基中含有较多的大粒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或较高的有机质时,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其适用性。对地下水流速度过大、*浆液无法在注浆套管周围凝固等情况不宜采用。高压旋喷桩的处理深度较大,除地基加固外,也可作为深基坑或大坝的止水帷幕,目前最大处理深度已超过30m。9、预压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等饱和粘性土地基。按预压方法分为堆载预压法及真空预压法。堆载预压分塑料排水带或砂井地基堆载预压和天然地基堆载预压。当软土层厚度小于4m时,可采用天然地基堆载预压法处理,当软土层厚度超过4m时,应采用塑料排水带、砂井等竖向排水预压法处理。对真空预压工程,必须在地基内设置排水竖井。预压法主要用来解决地基的沉降及稳定问题。10、夯实水泥土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杂填土、粘性土等地基。该法施工周期短、造价低、施工文明、造价容易控制,目前在北京、河北等地的旧城区危改小区工程中得到不少成功的应用。1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法适用于处理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已自重固结的素填土等地基。对淤泥质土应根据地区经验或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基础和桩顶之间需设置一定厚度的褥垫层,保证桩、土共同承担荷载形成复合地基。该法适用于条基、*基础、箱基、筏基,可用来提高地基承载力和减少变形。对可液化地基,可采用碎石桩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多桩型复合地基,达到消除地基土的液化和提高承载力的目的。12、石灰桩法适用于处理饱和粘性土、淤泥、淤泥质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时,可采取减少生石灰用量和增加掺合料含水量的办法提高桩身强度。该法不适用于地下水下的砂类土。13、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可处理的深度为5~15m。当用来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时,宜采用土挤密桩法;当用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增强其水稳定性时,宜采用灰土挤密桩法;当地基土的含水量大于24%、饱和度大于65%时,不宜采用这种方法。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在消除土的湿陷性和减少渗透性方面效果基本相同,土挤密桩法地基的承载力和水稳定性不及灰土挤密桩法。14、柱锤冲扩桩法适用于处理杂填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和黄土等地基,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松软土层,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地基处理深度不宜超过6m。15、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渗透系数为0.1~2m/d的湿陷性黄土等地基。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对Ⅱ级湿陷性地基,应通过试验确定碱液法的适用性。编辑本段二、软弱地基处理方法软弱地基的处理方法,按其原理和作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1、排水固结法排水固结法又称预压法,其包括堆载预压法、超载预压法、真空预压法、真空与堆载联合作用法、降低地下水位法和电渗法等多种方法;通过在预压荷载作用下使软粘土地基土体中孔隙水排出,土体发生固结,土中孔隙体积减小,土体强度提高,达到减少地基施工后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的目的。2、振密、挤密法振密、挤密法有表层原位压实法、强夯法、振冲密实法、挤密密实法、爆破挤密法和土桩、灰土桩等多种方法;采用一定措施,通过振动和挤密使深层土密实,使地基土孔隙比减小,强度提高。3、置换及拌入法置换及拌入法有换填垫层法、振冲置换法、高压*浆法、深层搅拌法、褥垫法等多种方法;采用砂、碎石等材料置换软弱土地基中部分软弱土体或在部分软弱土地基中掺入水泥、石灰或砂浆等形成加固体,与未被加固部分的土体一起形成复合地基,从而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沉降量的目的。4、加筋法加筋法有加筋土法、锚固法、树根桩法、低强度砼桩复合地基法、钢筋砼桩复合地基法等多种方法。通过在土层埋设强度较大的土工聚合物、拉筋、受力杆件等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小沉降,维持建筑物稳定。以上方法的原理、适用范围及工程实例可参考殷宗泽、龚晓南主编的《地基处理工程实例》[2]一书。编辑本段三、地基基础其他处理办法地基基础其他处理办法还有:砖砌连续墙基础法、混凝土连续墙基础法、单层或多层条石连续墙基础法、浆砌片石连续墙(挡墙)基础法等,在此就不进行一一说明。编辑本段四、基础方案选择原则在确定地基处理方案时,根据地质情况的不同、建(构)筑物的承载条件需要以及各种处理方案的成本比对,选择既能达到要求,成本又较低的处理方法。
    • 建设抗震设计规范有哪些?

    • A:《中华*共和国*标准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内容简介: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3   7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对灾区设防烈度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有关山区场地、框架结构填充墙设置、砌体结构楼梯间、抗震结构施工要求的强制性条文,提高了装配式楼板构造和钢筋伸长率的要求。此后,继续开展了专题研究和部分试验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包括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14章12个附录。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订的规定外,主要修订内容是:补充了关于7度(0.15g)和8度(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了设计地震分组;改进了土壤液化判别公式;调整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参数、钢结构的阻尼比和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隔震结构的水平向*系数的计算,并补充了大跨屋盖建筑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方法;提高了对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要求;提出了钢结构房屋抗震等级并相应调整了抗震措施的规定;改进了多层砌体房屋、混凝土抗震墙房屋、配筋砌体房屋的抗震措施;扩大了隔震和消能*房屋的适用范围;新增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以及有关大跨屋盖建筑、地下建筑、框排架厂房、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的抗震设计规定。取消了内框架砖房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筑科学研究院*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管理组。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清华*、同济*、哈尔滨工业*、浙江*、重庆*、云南*、广州*、大连理工*、北京工业* 主要起草人:黄世敏   王亚勇(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洁民   方泰生   邓   华   叶燎原   冯   远   吕西林   刘琼祥   李   亮   李   惠   李   霆   李小*   李亚明   李英民   李国强   杨林德   苏经宇   肖   伟   吴明舜   辛鸿博   张瑞龙   陈   炯   陈富生   欧进萍   郁银泉   易方民   罗开海   周正华   周炳章   周福霖   周锡元   柯长华   娄   宇   姜文伟   袁金西   钱基宏   钱稼茹   徐   建   徐永基   唐曹明   容柏生   曹文宏   符圣聪   章一萍   葛学礼   董津城   程才渊   傅学怡   曾德民   窦南华   蔡益燕   薛彦涛   薛慧立   戴国莹 主要审查人:徐培福   吴学敏   刘志刚(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刘树屯   李   黎   李学兰   陈国义   侯忠良   莫   庸   顾宝和   高孟谭   黄小坤   程懋堃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主要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2   地震影响 3.3   场地和地基 3.4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 3.5   结构体系 3.6   结构分析 3.7   非结构构件 3.8   隔震与消能*设计 3.9   结构材料与施工 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 3.11   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4.1   场地 4.2   天然地基和基础 4.3   液化土和软土地基 4.4   桩基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5.1   一般规定 5.2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5.3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4   截面抗震验算 5.5   抗震变形验算 6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6.1   一般规定 6.2   计算要点 6.3   框架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4   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5   框架一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6   板柱一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6.7   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要点 7.3   多层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4   多层砌块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5   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8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8.1   一般规定 8.2   计算要点 8.3   钢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8.4   钢框架一中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8.5   钢框架一偏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9   单层工业厂房 9.1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9.2单层钢结构厂房 9.3单层砖柱厂房 10   空旷房屋和大跨屋盖建筑 10.1单层空旷房屋 10.2大跨屋盖建筑 11   土、木、石结构房屋 11.1   一般规定 11.2   生土房屋 11.3   木结构房屋 11.4   石结构房屋 12   隔震和消能*设计 12.1   一般规定 12.2   房屋隔震设计要点 12.3   房屋消能*设计要点 13   非结构构件 13.1   一般规定 13.2   基本计算要求 13.3   建筑非结构构件的基本抗震措施 13.4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14   地下建筑 14.1   一般规定 14.2   计算要点 14.3   抗震构造措施和抗液化措施 附录A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附录B   高强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C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附录E   转换层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F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G   钢支撑一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一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H   多层工业厂房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J   单层厂房横向平面排架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附录K   单层厂房纵向抗震验算 附录L   隔震设计简化计算和砌体结构隔震措施 附录M   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 附:条文说明
    • 新风设计规范有哪些要求

    • A:新风设计规范具体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根据*的通风规范,需要保证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的最小排风量,确保满足人们日常的工作和休息所需要的新鲜空气;其次,在设计新风路径时,要设计好污浊空气的出口和新鲜空气的入口,污浊空气一般从厨房、卫生间和浴室排出,而新鲜空气则从卧室和起居室被引入;最后,设置新风系统的运行时间时,需要在一年365天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运行,这样才能保证室内空气时刻都是清新的。
    • 楼梯的设计规范有哪些?

    • A:楼梯除了连接上下楼层、解决紧急疏散之外,有时还具有装饰功能,是建筑中重要的垂直交通设施。
    • 建筑幕墙设计规范有哪些

    • A:1、玻璃幕墙用材料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2   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3   玻璃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构造应采用防火密封材料。4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性硅*结构密封胶粘结。5   硅*结构密封胶和硅*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有哪些

    • A: 作者:*******机械工业部 主编   ISBN:10位[8005834403]   13位[91   58005834401]   出版社:中国计划   出版日期:1996-12-1   定价:¥16.00   元   编辑本段 2   内容提要   根据*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面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为强制性*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标准《工业建筑地面设计规范》TJ37-7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编辑本段 3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地面类型   4   地面的垫层   5   地面的地基   6   地面构造   附录A 面层、结合层、填充层、找平层的厚度和隔离层的层数   附录B 混凝土垫层厚度选择表   附录C 混凝土垫层厚度计算   C.1   一般规定   C.2   地面荷载计算   C.3   垫层厚度计算   C.4   计算实例   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条文说明
    • 建筑外墙设计规范有哪些

    • A:1)外墙防水防护工程的构造设计; 2)防水防护层材料选择; 3)节点构造的密封防水措施。 2、建筑外墙节点构造防水设防设计应包括门窗洞口、雨蓬、阳台、变形缝、穿墙管道、女儿墙压顶、外墙预埋件、预制构件等交接部位的防水设防。 3、建筑外墙的防水防护层应设置在迎水面。 4、不同结构材料的交接处应采用每边不少于150mm的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网片做抗裂增强处理。 5、外墙各构造层次之间应粘结牢固,并宜进行界面处理。界面处理材料的种类和做法应根据构造层次材料确定。
    • 室内楼梯设计规范有哪些

    • A: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            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超过18   级,   超过18   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   1.10m;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
    • 化粪池设计规范有哪些

    • A:进粪管:塑料、铸铁、水泥管均可,内壁光滑、防止结粪、内径为10cm,长度为30-50cm。过粪管:以塑料管为好,直径为10-15cm,1-2池间的过粪管长约70-75cm,2-3池间的过粪管长约50一55Cm。 盖板:可自行预制,要做到既密闭,又便于清渣和取粪。仅供参考,
    • 室外泳池设计规范有哪些

    • A:建筑工程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   检索优先   专属展现   同行交流          第 8.2.2 条    回水口(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回水口面积不得小于连接管截面积的 4 倍;                二、顶面应设格栅盖板,格栅条的净间距,如为*池,不得超过 20mm ; 如为儿童池,不应超过 15mm ;                三、格栅孔隙的注流速度,不应超过 0.5   m/s ;             四、格栅盖板应采用耐腐蚀和不变形的材料*。                第 8.2.3 条    回水口(沟)的格栅盖板安装在游泳池底时,必须固定牢靠。             第三节    泄    水    口                第 8.3.1 条    游泳池应在池底的最低处设置泄水口。如有条件,泄水口宜与回 水口合并设置。                第 8.3.2 条    泄水口应设格栅盖板,盖板表面应与游泳池底最低处表面相平。             泄水口格栅盖板的构造和材料, 应符合本规范第 8.2.2 条和第 8.2.3 条的规定。             第四节    逆    流    水    槽                第 8.4.1 条    游泳池宜采用池岸式溢流水槽。             第 8.4.2 条    溢流水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沿池壁四周或两边的外侧设置,溢水堰应严格水平。                二、溢水槽宽度不得小于 150mm 。槽内排水管直径不得小于 50mm ,间距不 宜大于 3m 。                三、 池岸式溢流水槽应设置格栅盖板, 其标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 8.2.2 条的规 定。                   第九章    洗净设施                      第一节    浸脚消毒池                第 9.1.1 条    浸脚消毒池应设在游泳者进入游泳池的通道内,长度不小于 2m , 宽度与通道宽度相同,消毒液深度不得小于 0.15m 。                第 9.1.2 条    浸脚消毒池内消毒液的余*量应为 5~10mg/L 。                第 9.1.3 条    消毒液宜为连续供给和排放。 如有困难时, 可采用定期更换方式, 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4h 。                第 9.1.4 条    如设有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池应设在强制淋浴之后。             第 9.1.5 条    浸脚消毒池及其配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二节    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第 9.2.1 条    公共游泳池,宜尽量在游泳者的入口通道设置强制淋浴和浸腰消 毒池。                一、强制淋浴通道的长度应采用 2~3m ;                二、浸腰消毒池的有效长度不宜小于 1m ,有效深度宜采用 0.6~0.9m 。             第 9.2.2 条    强制淋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温宜 采用 35~38 ℃,但夏季可用常温水,水量可按喷头数量计算。             第 9.2.3 条    浸腰消毒池余*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位置在强制淋浴之后时,不得小于 5mg/L ;                二、位置在强制淋浴之前时,不宜小于 50mg/L 。                第十章    跳水游泳池制度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10.1.1 条    跳水游泳池必须设置水面起波装置。                第 10.1.2 条    跳水游泳池的水面波浪,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为均匀的波纹水浪,不得出现翻滚的大浪;             二、水面波纹水浪的浪高宜为 25~40m 。             第二节    制    波    方    法                第 10.2.1 条    跳水游泳池宜采用压缩空气起泡法制波。             第 10.2.2 条    起泡压缩空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气质应洁净无油污;             二、气压力不小于 98kPa ;                三、喷气嘴的空气量可按 0.019~0.024m3/mm2•   s    计。             第 10.2.3 条    起泡制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喷气嘴顶应与池底表面相平,其连接的压缩空气管应敷设在结构层与磁 砖层之间的粘结层内;                二、喷气嘴按 3× 3m 的方格网,应均匀布置在池底或以跳台、跳板在池底的 水平投影正前方 1.5m 为中心,以 1.5m 为半径的位置处分组布置;             三、喷气嘴喷气孔直径可采用 1.5~3mm ;                四、喷气嘴和埋入池底的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铜质材料。    第十一章    排水系统                   第一节    岸    边    清    洗                第 11.1.1 条    游泳池两侧的岸上,应设置冲池岸用的水龙头。             第 11.1.2 条    岸边冲洗水量应按 1.5L/m2 次计算。                第 11.1.3 条    冲洗排水应有不得流入游泳池内的有效措施。冲洗排水管(沟) 接入雨污水管系统时,应设防止雨、污水回流污染的措施。             第二节    泄    水                第 11.2.1 条    游泳池水的泄空时间,宜采用 4h ,最长不得超过 10h 。             第 11.2.2 条    重力泄水排入排水管道时, 应设置防止雨、 污水回流污染的措施。             第 11.2.3 条    机械方法泄水时, 宜用循环水泵兼作提升泵, 并利用过滤设备反 冲洗排水管兼作泄水排水管。                注:如循环水泵提升泄水不彻底,可设潜水泵作辅助泄水泵。             第 11.2.4 条    游泳池检出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时, 应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对 池水进行处理后,再行排放。             第三节    排    污                第 11.3.1 条    顺流式循环给水系统的游泳池,应设置清除池底积污的装置。             第 11.3.2 条    游泳池的排污方式, 应根据游泳池的使用性质、 池水循环净化方    式,结合当地条件,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人工清扫;                二、循环水泵 —— 真空吸污器;             三、移动式潜水除污泵。                第 11.3.3 条    采用循环水泵 —— 真空吸污器排污时,游泳池的两侧壁应各设 3~4 个真空吸污器接口。                第十二章    水净化设备用房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12.1.1 条    游泳池水净化系统的设备用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尽量靠近游泳池;                二、靠近热源供应方向的一侧;             三、靠近室外排水干管一侧;                四、方便消毒剂、*剂和设备运输的一侧。                第 12.1.2 条    净化设备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有设备安装运输出入口,房间位于室外地面以下时,应留有吊装孔;             二、应有通向游泳池管廊的通道和管沟的出入口;             三、房间高度应满足设备*作和安装的要求;             四、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五、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六、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七、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要求 .                第二节    过    滤    器    间                第 12.2.1 条    过滤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器距墙面不小于 1.0m ;                二、过滤器之间的*作通道不小于 1.0m ;                三、过滤器距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 0.8m ;                四、运输、检修和*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最大设备的直径。                第 12.2.2 条    循环水泵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 12.2.3 条    水泵装置宜设计成自灌式。             第三节    加    *    间                第 12.3.1 条    加*间宜为单独的房间, 应与*剂库毗连, 并尽量靠近循环水泵。             第 12.3.2 条    *剂库的面积, 应根据当地*剂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 但不 得小于 15d 储备量和周围量所需面积。                第 12.3.3 条    房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面、墙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第四节    加    氧    间                第 12.4.1 条    加*间和*瓶间应为单独的房间, 并互相分隔开和设通向室外的 外开门。加*间还应设观察窗。                第 12.4.2 条    加*间和*瓶间应有专用的排气、 安全、 防爆和防火装置, 以及    冲洗地面用的给水排水措施。                第 12.4.3 条    加*间的换气次数,应采用 8~12 次 /h 。排气孔口应该设置在墙 壁的下部。                通风和照明设备应将开关设置在室外。                第 12.4.4 条    地面、墙面和门窗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五节    加    热    器    间                第 12.5.1 条    加热器应远离*瓶间。             第 12.5.2 条    加热器的布置, 应符合现行的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的规定。                   附录一    名词解释                一、直流式给水系统:                将符合游泳池补充水水质标准的水源,由管道和给水口连续不断地送入游泳 池,将经使用被弄脏了的池水连续不断地排除的给水系统。它由给水管、配水管、 节流阀门和给水口等部分组成。             二、直流净化给水系统:                天然的地面水源,经过净化澄清和消毒*菌处理,使达到游泳池补充水水质 标准要求后,由管道经给水口连续不断地送入游泳池。将经使用被弄脏了的池水 不断地排除的给水系统,它由过滤、加*、消毒和管道等部分组成。在天然地面 水源充沛的南方城镇的露天游泳池有一定适用性。             三、循环净化给水系统:                将经使用被弄脏了的游泳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游泳池内抽出,经过 净化,使池水得到澄清和消毒*菌处理后,再送回游泳池重复使用。为此而设置 的过滤、加*、消毒、加热(需要时)设备,装置和管道等为循环净化给水系统, 它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游泳池给水系统。             四、逆流式循环:                游泳池的全部循水量,由设在池底的给水口(沟)送入池内,再由设在与游 泳池水表面相平的池岸式或池壁式溢流回水槽将循环水量全部取回进行净化后再 送回池内的水流方式。             五、混合式循环:                将游泳池全部循环水量中的一部分 (不小于 50% ) , 从与池水表面相平的溢流 回水口(沟)取回,另一部分(不大于 50% )循环水量从池底回水口(沟)取回, 一并进行净化后,全部由池底或低部送回游泳池的水流方式。             六、顺流式循环:                游泳池的全部循环水量, 由设在游泳池端或侧壁水面以下的给水口送入池内, 而由设在池底的回水口(沟)取回进行净化后再送回游泳池的水流方式。             七、平衡水池:                为满足数座游泳池共用一组并联过滤器时,平衡各池的水位、逆流式循环给 水系统为保证循环水泵正常工作和循环水泵安装在水面以上位置安装底阀时而设 置的水池。                八、循环方式:                为保证游泳池的时水分布均匀、不产生涡流、急流、*水区,回水不产生短 流,池内各部位的水温一致,余*均匀而设计的游泳池的进水与回水的水流方向    的关系。                九、溢流回水槽:                逆流式循环给水系统的游泳池,为保证回水不短流而在池岸沿池壁外侧设置 的水槽。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 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必须 ” ;             反面词采用 “ 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应 ” ;                反面词采用 “ 不应 ” 或 “ 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宜 ” 或 “ 可 ” ;             反面词采用 “ 不宜 ” 。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 应按 …… 执行 ” 或 “ 应符合 …… 要求或规定 ”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 可参 照 ……” 。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杨世兴    傅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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