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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站式装修服务平台,70%以上的客户来自口碑介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指定最具信赖的装修平台。目前已经在16个城市开设分公司和体验店。2017年2月挂牌新三板。
2009年
成立时间
中国北京
成立地点
家装服务
主营业务
120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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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购买政策是怎样的

仙女设计师

浏览128次 2025-03-07 20:21

重庆公租房购买政策是怎样的?
全部回答(3)
  • 讨你欢心人
    重庆公租房购买相关政策规定: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 赶风筝
    你好,根据重庆市*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这是记者从重庆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细则》规定,公租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 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 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根据《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 御寒123
      根据重庆市*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细则》规定,公租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根据《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希望对你有用!

相关问题

    • 重庆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 A:根据重庆市*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这是记者从重庆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细则》规定,公租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 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 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根据《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 重庆公租房换租政策是怎么样的

    • A:公租房摇到号了是可以换地方的!换房换租规定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1.换租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2.变更地点申请换租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候库参加摇号配租;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候库,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换租*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 2013年重庆公租房最新政策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 求问重庆公租房怎么购买

    • A:重庆公租房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 北京公租房购买政策哪位朋友了解

    • A: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 重庆公租房换租政策是怎么样的,哪位知道

    • A: 公租房摇到号了是可以换地方的!换房换租规定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1.换租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2.变更地点申请换租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候库参加摇号配租;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候库,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换租*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 2013年重庆公租房最新政策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 谁比较清楚重庆公租房如何购买

    • A:  根据重庆市*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细则》规定,公租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   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   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根据《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 谁知道重庆公租房购买条件有哪些?

    • A: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 公租房新政策

    • A:、、、财政部、*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   进行明确。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该政策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通知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通知同时明确,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这一政策,业内人士称对开发环节影响并不大,但可以有效降低持有方的成本。这一系列措施将促进公租房制度的完善,但在开发环节的优惠力度仍很小,不足以吸引开发商建设公租房。   中原地产研究部高级经理刘某认为,公租房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和管理,税收优惠可以减轻公租房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显示出配套政策正在完善,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通知》中对于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优惠措施,但这一块优惠,和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等大的投入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
    • 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 A:公租房是*为了解决买不起房子的家庭所建设的房子,只租不卖,但租期可以延续,只要你满足条件,*是不会赶你走的。
    • 重庆公租房政策近有谁了解?在什么区域?

    • A: 安徽富邦装饰为您解答  公租房的所有权是产权单位,承租人只是用益物权。当单位转让转卖时真正的购买人即获得了所有权,属于谁出资谁受益的范畴,所以购买人即是所有人,与其它子女没有关系。但单位的公租房转售时里面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购房的子女不能影响老人的生活居住。
    • 重庆公租房地图

    • A: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面积,供应对象范围、数量。《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金标准,市查看重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公租房*、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户型
    • 北京公租房政策是什么

    • A:为了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将有限的资金支持更多的公租房建设,北京市已经批准在公租房试行土地出让金分年缴纳,今年如果有合适项目将立即执行。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昨日在“*”间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公租房的土地出让方式除了目前主要采取划拨、配建等以外,将首次尝试“出租”制。   “公租房土地出让金分年缴纳的形式国土部是有文件支持的,北京市的几个部门也进行过多次会商,相关方案也研究完毕,今年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可以马上试行。”魏成林告诉记者,一旦实行土地出让金分年缴纳后,开发建设公租房的单位将不再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是每年缴纳土地租金。之所以选择公租房进行土地出让金分年缴纳的试点,主要是因为这部分房源为*持有型物业。“如果实行土地出让金年缴制,国土、财政部门可以与持有公租房的*相关机构或开发商直接对接,这些物业的持有单位每年收缴租金后,再统一划拨当年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给相关部门。这样还可以分担保障房建设初期的成本,节约出更多初始资金来建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公租房土地年租制将采取多种形式。一种为招拍挂租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拿地后,其中配建的公租房采用土地租赁方式。对*为主体开发建设的公租房项目,直接采用协议租赁,即不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直接租赁土地。此外,对产业园区、国有企业和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也将采用协议租赁方式。无论是招拍挂租赁,还是协议租赁,都会在租赁前对该区域地价进行评估,制定租赁价格,而且两种方式的租赁价格是相同的。(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公租房政策:*委托物业对公租房检查   查违规出租现象   *将委托物业公司对经适房、公租房等进行日常检查,如发现违规*、出租、转租、闲置行为,将要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给住房保障部门。昨日,本市公布《北京市**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管理的意见》,根据意见,保障房违规出租行为将受到严格管制。这将使得保障房的后期使用体系更加完善,令更多符合保障房入住条件的人士获得实实在在的保障。   出租2007年后保障房违规   “意见”显示,这一文件针对的是2007年以来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通过公开摇号配租配售入住保障房的家庭。2007年前未经此程序购买的老经适房,仍将按照老办法执行。而回龙观、天通苑区域的老经适房,以及南城的瑞海家园等经适房,都不在新办法的管理范围内。   同时,房地产中介也不得违规为2007年以后的保障房提供居间服务,对于违规代理保障房的出租、转租、*业务的,将依法处理。   同时,本市将建立保障房家庭档案,对入住家庭基本*进行登记,并根据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动态管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档案中将登记家庭的基本*、成员人数和其他动态情况。如果房屋中存在没有保障房家庭成员居住、却有其他人员入住的情况,主管部门就可以直接调查是否有违规出租等行为。   定期入户走访家庭情况   北京对于保障房的后期管理,把目前四种保障房分为两种类型,公租房(含廉租房)为出租型保障房,经适房和限价房为*型保障房。监督管理方式也分为两套,将按照保障房性质不同分别执行。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型的保障房将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作为北京主要的公租房持有和运营单位,将组建一支专业的队伍,来负责公租房的后期管理。   “意见”要求,产权单位将对出租型保障房进行定期入户走访,及时掌握承租保障房家庭成员的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化情况,定期对配租资格进行调查,如发现不符合配租资格的,将按合同约定处理。   同时,还将开展
    • 北京公租房政策是怎样的,哪位知道是什么的吗?

    • A: 在北京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都不是个容易事情,因为僧多粥少,*分配不过来,加上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限制,往往申请一套公租房可能要等上几年才排上号。2014年北京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2014北京公租房申请标准和北京公租房及北京公租房申请以及北京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北京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申请*候公共租赁住房。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候范围。所需材料:申请人*、“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北京保障房申请家庭按四房中准入标准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都会被纳入到保障体系中*候。四房合一申请,意味着北京公租房、廉租房已实现统一。北京公租房申请与北京公租房的条件和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涵盖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和北京怎么申请公租房。涉及2014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与北京公租房申请书及北京市公租房申请。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两房并轨后,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地方*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 公租房可以转让吗?有相关的公租房政策吗?

    • A: 政策如下: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该政策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通知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通知同时明确,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公租房政策哪位朋友了解过?

    • A:一、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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