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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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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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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服务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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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穿买房认购合同中的陷阱

谈笑风月间

浏览58次 2025-01-08 20:57

在签订买房认购合同中,一般有哪些陷阱需要我们业主注意的?什么是买房认购合同,这个和买房合同是一样的吗?
全部回答(1)
  • 变婚房
    .   认购合同陷阱   认购合同是双方签定正式房屋*合同之前,购买意向人为了订下房屋的购买权,与开发商签定的正式合同的意向书。认购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买方交纳定金,到约*间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则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在认购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故意混淆定金的作用,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无论是哪方的原因,定金都不退,而且定金收取得很高。这么做,既可以在开盘时有大量收入,甚至可以等待房价上涨,再卖给出价高的买家而不负担责任。   2.   无证陷阱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预售时,需要具备一些*部颁发的许可证,我们业内人称之为“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全部具备这五项证照,开发商的预售才是合法的。   有些开发商在“五证”不全或者不具备“五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这时他的预售是违法的。山东曾经发生过,某开发商“五证”一个都没有,就开始预售,把购房人的钱收上来之后,携款潜逃。   3.   抵押陷阱   开发商在开发楼盘之前都需要融资,一般向银行抵押贷款,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到开发贷款。但是开发期间需要还贷,如果开发商的销售回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开发公司的资金链紧张,有可能无法及时还款。   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还款,首先购房人有可能不能按时拿到房产证,因为土地证抵押在银行。更严重的是,如果在建工程也被抵押,而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房子的抵押权就是银行的,有可能造成银行有权拍卖房子,而购房人如果要完整的产权,则要替开发商还钱。   4.   规划陷阱   很多楼盘都声称本小区有幼儿园、体育设施、附近有*院等等,但这些都仅仅是规划。而且有的开发商其实根本没见到*的规划,只是听*官员说起计划开发一个公共设施,就对外宣传,配套环境如何好。   所以,一旦规划没兑现,或者规划改变,原来的宣传就作废了。而且,我们不能只听有利的规划,而不去了解不利的规划。有些小区在住户入住时,发现附近有*填埋场,有污染较重的工厂,有高辐射的高压电塔等。所以,我们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规划承诺。   5.   交房陷阱   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阱:   (1)   逾期交房   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逾期交房一般是有违约责任的,分为逾期若干日之内和之外,之内之外的违约责任不一样,之内轻,之外重,而且之外购房人有无责任解约的权利。   如果开发商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得很轻,那么说明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点需要注意。   (2)   交房不达标   开发商交房时,我们购房人最关注的就是房屋质量。如果交房时,我们凭*眼能够观察出质量问题,应当立即提出要求维修。如果我们能够在收房时,聘请专业律师和验房师,就能发现隐藏的质量问题,并找到解决和责任分担的方法。   无论怎样,只要交房不达标,我们应当拒绝在收房验收单上签字,并且提出要求开发商予以限期维修。而且因不达标造成的逾期交房,责任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6.   补充协议陷阱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后面附属的合同,以补充协议约定的为准。所以,补充协议往往会修改主合同的权利义务。我们应当特别关注补充协议,最终补充协议的约定才是生效的,如果事先不知道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可能就中了开发商的陷阱。

相关问题

    • 在签订买房认购合同中,一般有哪些陷阱需要我们业主注意的?

    • A: 新房认购的概念就是:《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其内容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 求买房认购书样本

    • A:要写清楚出卖人,认购人以及*号,联系电话、地址。第一条认购房屋情况,第二条认购定金,第三条价款及付款方式,第四条合同签署。
    • 认购书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 A:签订认购书:   核心要点、价格优惠要清楚   对于置业者来说,在认购书上签下你的名字,就表明你已经确定对楼盘的各个方面都经过考证并满意。在开发商没有质量问题或者别的工程问题的时候,签下你的名字,这房子以后就是你的。   当然,你也可以不要,但是数万元的定金注定是要损失的。   温馨提醒:   首先,购房者要搞清楚开发商给你的最后价格。在开盘之前,很多开发商的折扣都是变来变去的,在你签订认购书的时候,你一定要清楚,你拿到的折扣和当初销售员口头答应你的是否一样,因为体现在认购书上的是总价,没有写明折扣。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丢掉你本来应得的折扣。   其次,认购书上有认购物业的基本情况,如物业名称、房号、地址、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等,在签字前一定要确认清楚。就如房屋的建筑面积,有时候你认购的户型可能和你之前想要的一样,但是面积有细微差距,这些都要搞清楚,不然总价就会有差别。   最后是关于付款方式和因此得到的折扣也要搞清楚。开发商对于一次性付款和按揭客户的折扣不一样,置业者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付款方式。   签订预售合同:   核心要点、双方权益要仔细阅读   一个房子,有可能就是你一辈子的居所,因此在签订预售合同的时候,置业者对于相关条例还是要认真审读。因为如果有啥问题,这一次,你损失的就不是定金,而是这个房子的全部。世上没有后悔*,对于签订预售合同后后悔的人来说,这是最好的回答。   注意事项:   首先,要注意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已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其次,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   再次,对于交房时间以及延期交房的处罚等细则要看清楚,以免出现问题的时候找不到合同执行标准。   此外,就是车库的使用权,如果开发商明文说明要购买才能使用,则不要马上签订合同,至少找律师咨询后再说。
    • 认购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在哪里

    • A:认购合同与商品房*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 买房认购金能不能退?

    • A:如果你不想买,完全可以退款。房子在建造过程中房屋面积会出现误差,也就是理论*和实际是有些许误差的,这个你没必要担心。
    • 买房认购注意事项有哪些

    • A:“‘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林律师表示,而“定金”则不同,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林律师说,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林律师表示。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条款),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合同。
    • 房屋认购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A:1、认购书签订后不退定金 2、收取诚意金却无息退还 3、模糊“认购”概念好圈钱 4、面积误差设置退补陷阱 5、借法律术语来为其免责
    • 买房认购金能不能退?认购金和定金是不是一样的?

    • A: 关于定金能不能退这个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一般能退。如果不退,你看看你们签的合同上面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要打官司这两个字的区别可大了。“定”是决定,“订”是预订。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合同,*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 请问买房合同怎么写

    • A:如果是与开发商交易,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合同,买方一般只需审查一下签名即可,对格式合同中的个别条款,买方若不满意,可以与卖方进一步的磋商予以变更。            如果*双方没有格式合同,应该草拟一份。把房屋的位置,门牌号写清楚,价格多少,钱与房子分别什么时候交付,什么方式(比如现金或者分期付款),税负如何分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争议解决的处理等等。总之,凡是你可以想得到的,都可以写进合同,不用怕麻烦,合同越详细,将来产生争议的空间就越小。 希望对你有帮助
    • 求解答买房认购是什么意思

    • A:  买房认购指的是在开发商没拿到预售证情况下而先与消费者达成的购房协议。   认购一种是在开发商未拿到预售证,而向购房者预约房源,待拿到预售证正式销售时正式成交。即在没有正式的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也叫认筹、预约、预定。   另一种是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但没有进行正式的书面签约,而只进行简单的协议签署,确认达成购买协议。这种情况是因为签署房屋购买协议过程比较复杂,条约较多,还涉及贷款、银行、以及各类*的证明,而进行的简化过程,正式签约一般会在认购之后正式签署购房协议。因此,许多楼盘开盘当天声称卖了N套,卖了N%,均为认购*,而不是实际的成交。也叫做去化,与开盘总房源的比率称为认购率、去化率。
    • 买房内部认购需要注意什么?

    • A:房屋不具备预售条件”据消费者权益保*,由开发商予以赔偿。这指的是开发商不据实相告,隐瞒事实的违规预售。但是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商品房没有具备预售条件,开发商已如实相告,购房人在已知的情况下,仍自愿交付订金。这种交易行为是*双方纯属发民事行为,*也不便强制阻止。在这里要特点提醒购房人,买“内部认购”房,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因为不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一定要某项手续没有办下来,或是在某个环节上出了问题。买了这种房子会有两种可能:一是确实如开发商所说,一步步办妥各种手续,让内部认购房成为合法上市的商品房,将内部认购书换签为正式合同文本;另一种可能是,此项目在某个环节上是违规的,不能按时办下合法销售的手续。这种结果将给购房人带来麻烦,引发纠纷。比如不能按期如住,或产权证办不下来,想要退房,但订金要不回来或只要回一部分,何时解决遥遥无期。    内部认购“名词”新解大曝光    订金---    订者,预订,本非一个规范的概念。《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除非合同作明确约定外,合同履行的“订金”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房款。无论哪一方不履行,只要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即可。    订金是开发商进行“内部认购”收取的款项之一,据说也有买家主动提前给的,根据双方的协议规定有不同预订内容。    定金---    定者,固定,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是一种担保方式,也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买家在看中某套单位后,交纳定金来确保买到该单位,是更为正式的形式,若买家没有履行约定进行*交易,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诚意金   意向金---    同样是开发商收费的又一名目,用以彰显买家购房的“诚意”,提前给的钱越多,证明你就越有诚意,说到底,与订金等没有什么两样。最早诚意金是花在中介公司,他们在收取诚意金后才会用心为买家寻找和“暗定”买家看中的房子。“诚意金”、“意向金”少的只需几百元,多的也就是两三千元。可是,现在经济发展了,诚意金的底价也都以万元计了,个别楼盘更高呼要5万元、10万元,少一块钱都“没有诚意”。    VIP卡---    这是一种很有文化的*形式,比内部认购又还要提前一步。开发商会将以前的业主或者是自己圈子内的知名人士,通过海报、邀请函等形式组织在一起,在“品鉴”的氛围下,让他们提前参观,并签下认购书。VIP认购更厉害,富人级人物、且被发现有明显的购房*望的都逃不掉开发商法眼,他们会被拉进堂皇的专场,显得派头十足。目前,这种形式相当普遍,外表上完全是参观与鉴赏,与金钱、违规并不挂钩。当然,小开发商可没有这种本事。    诚意登记---    也是内部认购之前的认购形式,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情况下的行为之一。实质与“提前品鉴”等形式相同,可以起到蓄客造势的作用。    内部认购   公开内部认购---    与内部认购相似的说法还有内部认筹、内部登记等。早期的内部认购是针对旧业主和本公司员工进行的,发展到现在,内部外化,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内部认购,全社会的人都成了一家“内部人”。这个时候有商人就老实说了,这是“公开内部认购”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人都不落空,人人认购都有折扣,9.3折、9.5折、9.8折、9.9折、送管理费等等,天大的荣耀。    提前公开发售---    以前在项目没有拿到预售证前,开发商想早点回款,会堂而皇之称提前公开发售。现在很少人用此一说了。即使有,也多为噱头,说是买家反应太热烈,只有提前推出产品,顺势就提价了。更甚者,明明是同一栋楼,商家都硬要高调地加个生僻的名字屡屡“公开发售”。买家满头雾水,到底还有多少次公开发售,还有多少次优惠。
    • 哪位清楚商品房认购合同书怎么写

    • A: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商品房认购书折叠 编号:__________ 甲方(*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号码/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其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认购价¥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乙方愿意支付¥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认购该物业的订金。 2、乙方应于本认购书签订后______日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商品房*合同》。并带上如下*和*: (1)本认购书; (2)*明原件和复印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订金退还与不退还的约定。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合同》,订金抵作购房价款;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时间内,甲方已将物业另售他人,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订金;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前来协商签订《商品房*合同》,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可将该物业另售他人;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商品房*合同》的条文未能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将订金退还乙方,甲方可将该物业另售他人。 4、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乙方如对所购物业了解清楚,有购买意向,甲方或乙方均可要求与对方直接签订《商品房*合同》。 6、甲方如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的,经纪机构应作为丙方在本认购书上签章。 本认购书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丙方持_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销售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本 商品房认购书折叠 甲方: 物业名称:___________小区 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号码/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购买________小区商品房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认购书。 1、________小区位于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经________房产管理局批准,现正式对外预售[预售许可证:________房地(________)内预字________号________房地(________)内预字第________号] 2、乙方自愿订购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________室。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单价:*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 3、乙方于签订此认购书时,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___元。 4、乙方于签订认购书之日起_____天内,签订*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款(含定金),乙方逾期七天尚未签订*合同,甲方不再保留其订购房号(室)。 5、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6、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 什么是新房认购?是要签订什么合同的吗

    • A: 新房认购的概念就是:《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其内容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 买房子合同怎么签

    • A: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a、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b、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c、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 d、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 e、房屋*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f、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g、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不可售的房产再*,在签合同时,可道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可售。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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