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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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采光权相关法律有什么规定吗 2024-03-10 00:00
A: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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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采光权相关法律有什么规定吗,通常如何? 2024-03-09 00:00
A: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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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相关采光权法律规定吗? 2024-03-10 00:00
A:你好。《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 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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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份额转让问题,法律有什么规定? 2024-03-13 00:00
A: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购房应当归属个人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共同署名还要看房屋的份额问题,没有约定份额的。房屋变更为双方共同所有。每人享有一半的份额,另外一方的份额来源于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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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4-03-14 00:00
A: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各地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可以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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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怎样规定的? 2024-03-10 00:00
A:核心内容:房屋租赁纠纷近年来随着商业地产的繁荣呈上升的趋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呢?哪些情形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某房地产公司在2010年2月将某大厦其中一层出租给李某经营酒楼,租期为3年,并约定了租金、支付时间、违约金,但李某经营不善,酒楼亏损严重,便不想继续承租,但已经支付了一年租金且约定的违约金很高,直接要求解除合同会承担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大厦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且双方租赁协议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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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应该怎么继承,法律上怎么规定? 2024-03-10 00:00
A: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1、故意*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害其他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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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法律咨询需注意什么 2024-03-09 00:00
A: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去相关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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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采光权?有哪些相关采光权法律规定吗? 2024-03-12 00:00
A: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你应该要求建设单位或或是开发商根据此项要求对你被侵害的权益进行补偿。如不行,就去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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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4-03-12 00:00
A:答 您好!根据2007年《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驶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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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未登记是有法律效果吗? 2024-03-14 00:00
A: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既房屋所有者将房屋在抵押权没有登记之前,就将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人,这个人可以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拥有抵押权的一方不能以签订了抵押合同为理由要求买房者退回房屋,或者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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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2024-03-09 00:00
A:《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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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能通过法律公正吗? 2024-03-10 00:00
A:理论上有效 但仍建议公正 因为如果将房产卖给两家或抵押时 法律上是有公正的一方购买有效 如果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一类不得转让的房产就无效了 房屋*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房屋*的二手房产权明晰分为: 1、大产权房屋 一般所指的是商品房; 2、小产权房屋 一般所指的是未经过*规划审批的,以个人/村/镇/等内部个人主观意识下完成的。 成本价 可以补成商品房 用面积*15.68 标准价(优惠价) 可以补成商品房 用面积*15.68*7 使用权 是不允许*的 *产 是指*队的产权 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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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产权中关于房屋产权有什么内容? 2024-03-09 00:00
A:如没有遗嘱,按照继续法的规定,对你父亲的房产,应当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 子女.父母继承,即由你母亲. 你与你兄*. 你父亲的父母(如还健在)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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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相关问题,有什么规定? 2024-03-12 00:00
A: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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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交易该注意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2024-03-12 00:00
A: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目前,“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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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担保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2024-03-12 00:00
A: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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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纠纷法律三怎么规定的? 2024-03-14 00:00
A:房屋合同纠纷是指房屋*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包括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的纠纷、商品房*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与协调、有关包销的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