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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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人口怎么算 2025-01-20 00:00
A: 按容积率计算住宅面积,再根据户型比例计算户数,根据每户平均人口统计值或采用*居住区标准里的3.2人估算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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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 2025-01-18 00:00
A: 关于居住区各项用地界线划定的技术性规定(l)居住区用地范围的确定①居住区以道路为界线,属城市干道时,以干道红线为界:属居住区干道时,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属公路时,以公路线为界。②同其他用地相邻时,以用地边线为界。③同天然障碍物或人工障碍物相毗邻时,以障碍物地点边线为界线。④居住区内的非居住用地或居住区级以上的公共建筑用地应扣除。(2)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①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住宅用地。②住宅邻公共绿地,没有道路或其他明确界线时,通常在住宅的长边,以住宅高度的1/2计算,在住宅的两侧,一般按3 - 6m计算。(3)公共服务设旆用地范围的确定①明确划定建筑基地界线的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幼托、学校等均按基地界线划定。②未明确划定建筑基地界线的公共设旖,例如菜场、饮食店,可按建筑物基底占用土地及建筑物四周所需利用的土地划定界线。(4)底层公共服务设施、楼层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当公共服务设施在住宅建筑底层时,将其建筑基底及建筑物周围用地,按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旆项目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当底层公共服务设施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地与院落时,突出部分的建筑基底和因公共建筑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与专用场地的面积,均应计入公共服务设旋用地内。(5)道路用地范围的确定①城市道路一般不计入居住区的道路用地。②居住区道路作为居住区用地界线时,以道路红线宽度的一半计算。③小区道路和住宅组团道路按道路路面宽度计算,其中包括人行便道。④公共停车场、回车场以设计的占地面积计入道路用地,宅前宅后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⑤公共建筑用地界限外的人行道或车行道均按道路用地计算,属于公共建筑专用的道路不计入道路用地。(6)公共绿地范围的确定①公共绿地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公园、小区公园、住宅组团绿地,不包括满足日照要求的住宅间距之内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旆所属绿地和非居住区范围内的绿地。②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式组团绿地的用地界线的划定参照下图。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Im,距房屋墙脚1.5m;开敞型院落式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向小区路或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lO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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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植物配置原则谁了解? 2025-01-21 00:00
A:你好。 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功能。除普通草本植物外,还要注重观赏花木、阔叶乔木、食用果树、*用植物和芳香植物等的搭配种植;同时注重发挥绿化在整个小区生态中其他更深层次的作用,如隔热、防风、防尘、防噪音、消除毒害物质、*灭细菌病毒等,甚至起到从视觉感官和心理上消除精神疲劳等作用,满足人们生活、休息的需要。 二是应充分考虑到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根据居住小区的各种环境,如:阴面、阳面、山墙、屋顶、阳台等,选择植物应注意: 1.无污染,无伤害性。居住区所选植物本身不能产生污染,忌用有毒、有刺尖、有异昧、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应选无飞毛、少花粉、落叶整齐的植物。 2.抗污染。生活区的污染主要来自锅炉煤烟、生活污水、污物、污气以及四周街道上扬起的灰尘。所选树种(植物)应有较强的抗污染特性,如:女贞、广玉兰、栾树、苏铁、龙柏、黄杨、法青、木槿等。 3.少常绿,多落叶。居住区由于楼房的相互遮挡,采光往往不足,特别是冬季,光强减弱,光照时间短,采光问题更加突出,因此要多选落叶树,少选常绿树。 4.以阔叶树木为主。居住小区是人们生活、休息和游憩的场所,应该给人一种舒适、愉快的感觉。但在中国传统美学中,针叶树的松柏给人的是庄严、肃穆感与这种环境不相宜,所以小区内应以种植阔叶树为主,在道路和宅旁更为重要。 5.乔、灌、藤、草、花有机搭配,丰富植物种类,创造四季景观。夏阴(五角枫、广玉兰等),秋实或彩叶(金李类、乌桕、栾树等),冬青(法青、石楠、海桐、黄杨等)。 6.选择有小果、小*的植物,招引鸟类。栽植一定数量的结果实和*的植物,能模拟出自然景观,引来鸟类,形成“鸟语花香”的环境,如:李类、金银木、苹果类、菊类、向日葵、柳树、串红类等。 在植物配置方面由于居住区的绿地结构比较复杂,在植物配置上也应灵活多变,不可单调、呆板。可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这里的点是指居住小区的公共绿地,面积较大,是为居民提供工余、饭后活动休息的场所,利用率高,要求位置适中,方便居民前往,在一个小区一般有2至3个。平面布置形式以规则为主的混合式为好。植物配置突出“草铺底、乔遮阴、花藤灌木巧点缀”的公园式绿化特点,选用垂柳、玉兰、海棠、樱花、碧桃、百日红、蜡梅、桂花、牡丹、月季、美人蕉、小菊、马尼拉草等,植物多丛植,孤植、坪植、坛植和棚架等。线是指居住区的道路、围墙绿化,可栽植树冠宽阔、枝叶繁茂、遮阴效果好的小乔木、开花灌木或藤本,如香椿、樱花、石楠、爬墙虎等。面是指宅旁绿化,包括住宅前后及两栋住宅之间的用地,约占小区绿地的50%以上,是住宅区绿化的最基本单元。特别要注意再生空间的绿化。居住区由于建筑密度大,一方面地面绿地相对少,限制了绿量的扩大。但另一方面,多建筑又创造了更多的再生空间(建筑表面积),为主体绿化开辟了广阔前景。利用居住区外高中低的结构特点,低层建筑可实行屋顶绿化,山墙、围墙可用垂直绿化,小路和活动场所可用棚架绿化,阳台可以摆放花木等,以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质量。 植物配置时还要做到疏密有致。为了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种植设计应做到疏密有致,即宅旁活动区多为稀疏结构,使人轻松、愉快,获得充足的自然光,在*场、锅炉旁和一些环境*角外围密植常绿树木,道路上用遮荫小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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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楼间距是什么标准? 2025-01-23 00:00
A:按照*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就是用楼高除以tan(a),tan(a)就是各地冬至日正午太阳高度角的正切,不知道什么是正切,怎么计算正切以及如何用电脑计算器计算, 按照*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就是用楼高除以tan(a),tan(a)就是各地冬至日正午太阳高度角的正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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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居住区绿化面积怎么计算? 2025-01-18 00:00
A: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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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设计规范有哪些? 2025-01-19 00:00
A: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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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竖向设计规范谁清楚? 2025-01-23 00:00
A:如果建筑物临街,还要保证建筑物的踏步下面的水通过人行道板可以自流到道路上,也就是说踏步下面的地面到道路牙石要保证一定的坡度。 竖向设计图纸,除了给于设计标高外,还要画出建筑物与周边环境,包括道路关系的截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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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有哪些 2025-01-22 00:00
A:a.教育--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b.*疗卫生--包括*院、诊所、卫生站等。 c.商业、服务--包括食品、菜场、服装、棉布、鞋帽、家具、五金、交电、眼镜、钟表、书店、*房、饮食店、食堂、理发、浴室、照相、洗染、缝纫、综合修理、服务站、集贸市场、摩托车、小*、自行车存放外等。 d.文化、体育--包括影剧院、*、图书馆、游泳池、体育场、青少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等。 e.金融邮电--包括银行、储蓄所、邮电局、邮政所、证券交易所等; f.行政管理--包括商业管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等。 g.市政公用--包括公共厕所、变电所、消防站、**站、水泵房、煤气调压站等。 h.其他--包括居住区内的街道的工业、手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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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化设计说明哪位了解? 2025-01-20 00:00
A:设计依据 规划区域为杨陵区一小区设计依据有 杨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出的设计邀标文件。 杨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蟠桃居住区地形图”及居住区相关* *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法规、标准、规范等。 二设计理念 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处于天地之间社会之中对于自然具有依赖性和亲和力随着人们对自然的渴望都希望营造一个幽美典雅的环境。因此设计中以生态环境优先为原则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大处着眼整体设计。在规划的同时辅以景观设计最大限度的体现居住区本身的底蕴 设计中尽量保留居住区原有的积极元素 加上合谐亲切的人工造景使居民乐居其中。 三总体规划 1.总平面布局 小区内部由小区路网分隔为五个组团 形成居住区--居住组团的结构 各组团空间的开敞性和通透性方面体现着传统韵味 最大限度与自然亲和。 组团间通过步行景观通道串联各个内庭形成景观轴线和广场空间。组团封闭式管理大区开放。 2.功能、结构形式 居住区西侧为商业金融用地东侧为防护绿地而南北侧均为居住用地。为了合理布置居住区且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要小区西侧沿城市道路布置商业而将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院等公建布置于沿绿地的西侧力图形成良好的视觉景观。中间设有大面积中心绿地五个居住组团环绕绿地布置设我简单的金融服务部门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3.交通组织 规划地块北侧西侧为为市支路西侧南侧为城市次干道。区内道道路系统分为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三小区路红线宽 14 米组团路宽 8 米宅间小路宽 3 米。为了减少*对区内居民的影响停车场主要设为地下有指示性标志组团路为通过式与尽端式相结合。小区路设为经典的“问号”型为避免过分单一相应的组团路与宅间小路设计为多种样式或与小区路相呼应或与之形成对比尽可能地形成韵率感增加节奏感。 4.住宅布局 小区内住宅建筑以小区路为分界分为若干个组团 为分满足其日照间距 通风需要并根据地形和总体构图的需要 住宅多为近南北向布置 且采用了北高南低的方式充分节约土地及空间提高居住区的整体环境和经济效益。建筑布置虽以平行为主但也结合了多种组合与围合方式 避免住区内空间形式过分单调 形成空间上的整体感并力图营造良好舒适的视觉空间。 5.公建布局 小区的构成形式是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居住组团成为其构成的基本元素。 照常理应是每个组团都应有比较完整的公建来配套 但这样存在两个矛盾 一是一些居住区级的公建如果单放在一个组团里其它组团的居民使用起来势必不太方便 但每个组团都配置齐全了又不可避免的造成浪费。二是若把公建都均匀地布置在各个组团里整体布局又显得太散居住区里没了聚的力量。 因此设计中每个组团在配置了满足其必需的公建前提下 小区级的公建集中布置。这样既可让各个组团的居民方便快捷的使用又可在居住区中形成一种聚心力。公建层数主要为两到三层局部高出中央公建以商业和*服务为主风格统一采用较稳重的暖色调以简洁、热情的方式为居民营造出一个安全、轻松、方便的休闲场所。 6.绿化景观规划 本设计在绿化设计中力图通过绿化带的形式营造出不论身在何处都有绿色相伴的氛围。 能绿化的地方尽量设置绿化 位于小区中心的主绿地为各组团的居民提供了休闲、 聚会的好地点。力求使每个组团居民在拥有一处相对封闭的绿地基础上还可以享受大面积的完全开放的共享空间。 总的来说小区内在宏观上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在具体设计上追求个性化和多样性。设计在结合地形及围边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对原有特色的尊重力图实现健康、愉悦、时尚的主题构建成为一个现代开放、成熟的人文生态区成为一个散发着朴实气息的、使人们乐居其中的田园*。 四附录 1.规划用地平衡表 2.经济技术指标表 3.建筑物边界退让控制参考 1.用地平衡表 项目 用地面积公顷 人均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14.82 5.39 3.50 3.23 占地比例% 居住建筑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 道 路 用 地 公 共 绿 地 6.60 2.40 1.56 1.44 55 20 13 12 2.经济技术指标 3建筑物边界退让控制 第 1 条 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 2 条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总 计 12.00 26.95 100 项 目 居 住 户 数 居 住 人 口 总 建 筑 面 积 住 宅 建 筑 面 积 公 建 面 积 住 宅 平 均 层 数 人 口 毛 密 度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容 积 率 停 车 率 总 建 筑 密 度 绿 地 率 计 量 单 位 户 人 万 m2 万 m2 万 m2 层 人/hm2 万 m2/hm2 万 m2/hm2 万 m2/hm2 % % % 数 值 1272 4552 14.50 12.20 2.30 11.6 369.0 1.01 1.85 1.21 40 24 30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道路宽度 建筑高度 24-50 米 10 8 6 5 小于 24 米 5 4 3 0 大于 50 米 15 15 15 15 40 米以上 30 米以上--40 米 20 米以上--30 米 20 米及以下 注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 第 3 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会展场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设施及包括住宅在内的高层建筑 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的场地。 第 4 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 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 10 米(均自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 第 5 条 地块与地块之间考虑开设消防通道的可能 两侧需各退后用地边界 3 米。 第 6 条 地块靠近绿地及广场一侧在解决市政、交通、消防等问题的前提下可不退让绿化控制线。 第 7 条 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雨棚、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在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3 米。 第 8 条 具体建筑工程的退让距离除以本规划为基本原则外需同时满足消防及日照间距等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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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化设计说明怎么写 2025-01-23 00:00
A:居住区绿化设计说明。 一、 设计理念 人的生活离不开建筑,建筑组成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构成了我们的环境,环境是构成自然的主体,然 而人又是自然的产物。因此,在本规划设计中主要考虑“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中以生态环境优先为原则,充分体现对人的关 怀,坚持以人为本,大处着眼,整体设计。在规划的同时,辅以景观设计,最大限度的体现居住区本身的底蕴,设计中尽量保留居住区原有的积极元素,加上合谐亲 切的人工造景,使居民乐居其中。 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建筑规划理念,并却尽可能的解决和完善了人们观赏、*、休闲、集会、居住、健康、工作、交流等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一永恒的主题。 居住环境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生存空间。居住与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世人皆知。在本规划设计中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在内部环境中强调生活、文化、景观间的连接,以达到美化环境、方便生活之目的。因此,处理好“自然—住宅—人”的关系,就是小区规划着重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 设计构想 构想一:以“人”为本,为“人”服务为轴线。 ⒈总平面布局: 在本规划设计中采用的是周边式布局方式,住宅共有五个组团构成主要围绕着中心广场区和中心水景区四周布置,以及南向沿街布置对外商业组团。小区四周分散设 置了四个出入口,其中,主入口在西南角面向南朗河,有最佳的朝向和风景,然后,北向、南向、东北向各有一个次入口。小区内组团之间由循环双车道相贯通,组 团内侧有单车道和尽端道路相连。小区主景观为中心的水景区和广场区,优越的位置构成了小区内的主体环境,依山就水达到了良好的景观效果。 2功能、结构形式: 结构分析 一轴两中心——以东南向城市干道为轴;以城市发展方向为重心 以服务规划区为中心。将住宅区与城市中心有机的结合体现了发展 服务共存的原则。 一带一片——西向为南朗河沿河绿化带;东向为规划绿地片区。 做为两个生态区域,它丰富了规划区范围内的自然环境,是不可缺少 的生态*,在本规划设计中得以的充分利用,更体现了当今“人与 自然“和谐的主题。 两 界——以纵向两条道路为界。 规划区南侧为公共设施用地,则在南侧考虑了对外商业价值, 将住宅与商业相结合,充分利用了该地段的商业价值,也体现了服务小区的规划设计的宗旨。 3.交通组织: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五类: 主入口道路红线宽度15m; 次入口道路红线宽度14m; 小区内道路(双车道)红线宽度12m; 小区内道路(单车道)红线宽度8m; 小区内道路(宅前道)红线宽度5m. 道路系统犹如人们的血液循环系统,可以将相关的*、组织有机的联系起来,然而,道路系统也可以将各个功能、性质和用途不同的用地联系起来。 小区内部以双车道为主,并形成回路,是连接各个组团的主要交通;单车道是连接区内各栋的直接交通;宅前道路是进入各单元的交通。 区内设置两条相对*的机动车道,中间设特殊通道相连,以保证南北片区的机动车交通相对*,互不干扰。机动车道和各地块之间均有方便的联系,各地块设有*的机动车出入口。 4.绿化景观规划: 在空间上以\“点、线、面\“的设计手法,并与水景、水系相结合 “点”状绿化——院落绿化、节点绿化,分散布置。是接近人性,提供人们休闲、*空间。 “线”状绿化——道路行道树绿化,以及道路沿线灌木绿化所行成的带状绿化,将点状绿化串连,形成绿化网络,起了划分空间的作用,延续空间的作用。 “面”状绿化——广场景观绿化、院落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化带所形成的片状绿化,将景观分成块状,并形成联系三大绿化空间的纽带,是整个绿化形成系统,中心水景区更丰富景观系统,达到了多样化的绿化效果。 绿地系统由中心绿地、绿化走廊、组团绿地和住宅院落绿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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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区景观设计公司哪家出名? 2025-01-22 00:00
A:青岛鑫瑞阳光房铝塑门窗装饰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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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居住区附近有brt吗? 2025-01-21 00:00
A:公交线路:38路 → 96路,全程约18.1公里 1、从高林居住区乘坐38路,经过17站, 到达禹洲花园站 2、乘坐96路,经过18站, 到达大生里站 3、步行约30米,到达厦门铁路公园 949/948 → 19A 换乘1次 15公里,1小时31分,步行550米 1、从高林居住区步行194米至高林乘949路(经7站|29分钟)还可乘:948路 2、在前埔村下车步行9米至前埔村乘19A(经20站|56分钟) 3、到一中下车,步行303米到达铁路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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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居住区设计规范 2025-01-23 00:00
A: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上登载。 现予公告。中华*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1 总则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 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代号 2.0.2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 000-15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7 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地面停放场地。 2.0.12 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离开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2.0.13 配建设施 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部的总称。 2.0.27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9 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的比值表示。 2.0.30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1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0.32a 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车的停车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2b 地面停车率 居民*的地面停车拉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3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2.0.34( 取消该条) 2.0.35(取消该条)3 用地与建筑3.0.2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3.0.2.1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 3.0.2.2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0.1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4.0.1.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4.0.1.2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4.0.1.3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 4.0.1.4(取消该款) 4.0.2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4.0.2.1 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0.2.2 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嗓场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4.0.2.3 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及美化环境; 4.0.2.4 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4.0.2.5 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4.0.3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4.0.4 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环境风貌。5 住宅5.0.1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体组合、窨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5.0. 1a 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5.0.2 住宅间距民,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照1小时的标准。 5.0.2.2 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数控制。 5.0.2.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 素,适当加大间距。 5.0.3 住宅布置,就符合下列规定: 5.0.3.1 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 5.0.3.2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5.0.3.3 在Ⅰ、Ⅱ、Ⅲ、Ⅳ、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 、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 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5.0.3.4 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 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0.3.5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 5.0.4 住宅的设计标准,应任命现行*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 5.0.5 住宅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5.0.5.1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 5.0.5.2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 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5.0.6 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0.6.1 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在值不应超过一定的规定。 5.0.6.2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应超过一定的规定。6 公共服务设施6.0.1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八类设施。 6.0.3 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配建指标,应以表6.0.3规定的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6.0.3.1各地应按表6.0.3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控制; 6.0.3.2 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表6.0.3在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布局开式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 6.0.3.3 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 6.0.3.4(取消) 6.0.3.5(取消) 6.0.3.6 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0.3.7 凡*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 6.0.3.8 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7条的规定。对其中的服务内容可酌情选用。 6.0.4 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6.0.4.1 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并应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 6.0.4.2 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 6.0.4.3 基层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 6.0.4.4 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需要。 6.0.5 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四场(库),并就符合下列规定: 6.0.5.1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6.0.5.2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7 绿地7.0.1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上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7.0.2 居住区内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7.0.2.1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 7.0.2.2 宅间绿地应精心规划与设计;宅间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7.0.2.3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7.0.3 居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 7.0.4 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表7.0.4-1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2) 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经常篱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设施和适于*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7.0.4-2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7.0.4.2 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和本条文第1款(2)、(3)、(4)项及第(5)项中的日照环境要求 ; 7.0.4.3 公共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规划用地周围的城市级公共绿地的布局综合确定。 7.0.5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8 道 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车等的通行; 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组阁,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8.0.1.7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0.1.8 应便于居民*的通行; 8.0.1.9 (取消) 8.0.2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 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8.0.2.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8.0.2.5 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8.0.3.1 机动与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 8.0.4.4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0;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在尽端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5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8.0.5.6 在多雪严寒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0.5.7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 8.0.5.8 (取消) 8.0.6 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0.6.1 居民*停车率不应小于10%; 8.0.6.2 居民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 8.0.6.3 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10 管线综合10.0.1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10.0.2 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2.1 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 10.0.2.2 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娄管线相互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应符合规定; 10.0.2.3 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10.0.2.4 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 动及重压。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规定; 10.0.2.5 各中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曜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0.2.6 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电信电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10.0.2.7 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2)小管线避让大管线;000080 (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 (4)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和 10.0.2.8 地下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中的规定。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11.0.1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 11.0.2 各项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2.1 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线)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11.0.2.2 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幛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 (2)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院场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面积,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11.0.2.3 底层架空建筑用地面积的确定,应按底层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分摊用地面积,并分别计入有关用地内; 11.0.2.4 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道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0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距房屋墙脚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的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11.0.2.5 居信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组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11.0.2.6 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面积,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11.0.2.7 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以小型*为标准当量表示,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位,应按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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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2025-01-20 00:00
A: 空间组织立意原则 景观设计必须呼应居住区设计整体风格的主题,硬质园林景观要同绿化等软质景观相协调。不同居住区设计风格将产生不同的景观配置效果,现代风格的住宅适宜采用现代景观造园手法,地方风格的住宅则适宜采用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语言的造园思路和手法。当然,城市设计和园林设计的一般规律诸如对景、轴线、节点、路径、视觉走廊、空间的开合等,都是通用的。同时,景观设计要根据空间的开放度和私密性组织空间。如公共空间为居住区居民服务,景观设计要追求开阔、大方、闲适的效果;私密空间为居住在一定区域的住户服务,景观设计则须体现幽静、浪漫、温馨的意旨。 体现地方特征原则 园林景观设计要充分体现地方特征和基地的自然特色。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区域和文化地域的特征相去甚远,居住区景观设计要把握这些特点,营造出富有地方特色的环境。如青岛,“碧水蓝天白墙红瓦”体现了滨海城市的特色;海口“椰风海韵”则是一派南国风情;重庆,错落有致那应是山地城市的特点;而苏州,“小桥流水”则是江南水乡的韵致了。同时居住区景观还应充分利用区内的地形地貌特点,塑造出富有创意和个性的景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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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景观设计依据要求都有哪些? 2025-01-21 00:00
A:1.高利用率的步行道路 步行空间是居住区空间中极具平民性和大众性的组成部分,是融交通、商业、休闲、社会交往等多种活动于一体的复合空间,也是一个绿色景观空间。步行道路不仅为居住区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而且能够使居民更好地亲近绿地,是营造居住区优质生活环境的重要内容。 居住区中步行道路是绿地中利用率最多的场地,设计应以多样的形式适应更多的需求,例如散步路、健身步道、缓跑路、滑板路等。步行道路设计应以使用者的舒适度为最重要指标,当曲则曲、当窄则窄。力求有收有放、树影相荫、因坡而隐、遇水而现,并串连花台、亭廊、水景、*场等,形成休闲空间的有序展开,增强环境景观的层次感。 2.功能复合的休闲广场 休闲广场主要用于满足居住区中人车流集散、社会交往等需求。景观设计应从功能出发,为居民的使用提供方便,分置于绿色组团之中。休闲广场的形式不宜一味追求场地本身的完整性,应多考虑用一些不规则的小巧灵活的构图方式,形成大小不一的地块,使场地既能提供用于个人交往的小尺度的私密空间,又可用于大型公共活动举行。休闲广场具备大、中、小3个尺度,产生私密空间、半私密空间和公共空间3个层次,增加人们选择的余地。 居住区中的休闲广场设计,一定要避免城市广场缺少绿阴的通病。推着*车的妇女在广场上相遇叽而语,手提鸟笼的老人石桌对弈,欢呼雀跃的儿童追逐藏觅等……这一切活动都需要大树遮阴,形成舒适的*交往空间,提升人气。考虑到居住区景观建设的经济性及日后物业的养护管理费用,大量的配景及树*效果的遮阴乔木应选择养护费用低的乡土树种,根据植物的季相特点,体现出植物配置的艺术性。在休闲广场主要景区,可适当选用名贵树种,创造孤植、丛植等主景效果。 3.生动有趣的儿童活动场地 居住区*活动场所对于儿童的影响比*更大。从空间来说,儿童的行动能力不如*;从时间来说,学龄前儿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和居住区内度过,城市的大型游乐场、公园与绿地、城郊的风景区虽然有趣又有益,但是由于距离遥远,儿童很难经常光顾。因此,居住区中儿童活动场地应鼓励儿童亲近自然,提供儿童自由玩耍的空间,将儿童与自然、社会建立起和谐的关系。 当前居住区中儿童活动场地设计存在数量偏少、空间偏小、内容单一等问题,常见模式为一块塑胶场地上放置一些小型成品儿童*器械,适合低幼儿活动,并没有充分调动起儿童活动热情,空间变化不丰富。*著名雕塑家及景观设计师野口勇在设计儿童活动场地时,把地表塑造成各种各样的三维雕塑,如金字塔、圆锥、陡坎、斜坡等,结合布置小溪、水池、滑梯、攀登架、*室等,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自由、快乐的世界。他的设计抛开了传统的*场形式,将大地本身造成高低起伏供人玩耍的设施,有利于提高儿童的*素质、*协调性、创新能力以及社交能力。 4.设施完善的运动健身场地 居住区运动健身场包括网球场、羽毛球场、室外游泳场和一般健身活动场地。 网球场占地面积较大,一般成组布置,四周加网,地面使用塑胶材料,适合在规模较大、建设水平较高的居住区中设置,能够提升居住区的生活品位和*凝聚力。在多层居住区中宜布置在小区级以上的公共绿地 之中;在高层居住区中可布置在靠近居住区中心的宅旁绿地中,用隔音效果较好的落叶乔木与两侧住宅隔离。 羽毛球场规模适中,布局相对灵活,既可布置在宅旁绿地,也可布置在组团、小区级绿地之中。羽毛球场可按专业设计要求建设,也可利用一块符合羽毛球场尺寸要求的铺装场地(尽量达到两个羽毛球场的尺寸)。后者可单独使用或举办其他活动,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可以有效提高场地利用率,在实际建设中应用较多。有的休闲广场也具有羽毛球场的功能。室外游泳场则应根据气候特点单独考虑。 一般健身活动场地应分散在居住区中,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又不扰民,可分组团灵活设置于宅旁绿地之中。一般健身活动场规模不宜过大,地面铺装材料多样,如草地、广场砖、塑胶等均可采用。室外健身器材要考虑老年人的行为特点,采取防跌倒措施;其周边灵活设置座椅,供人们运动之余休息使用。 5.形式多样的*美食场所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居住模式发生了变化,人们在工作之余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也将会有更多的时间在居住区内休闲、*。多样化的*生活能充分放松人们的心情,即使在北方地区,人们也拥有春、夏、秋三季的*生活,尤其是春季到来时,人们喜欢在公园、郊外的草地上野餐,更希望在自己的居住环境中能就近发生这样的*活动。所以设计居住区景观应适当开辟几块野餐空间,要有大乔木遮阴供三五成*亲朋聚会,在附近最好设有清洁水源和*桶,便于保持环境卫生。*烧烤也逐渐走入人们的休闲生活,在居住区外环境中适当布置室外烧烤台、烧烤亭,满足人们对多样化的餐饮美食需求,丰富居民的*活动内容,增加社会性活动。 希望以上*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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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居住区景观设计风格是怎样的? 2025-01-21 00:00
A:极简主义的现代居住区景观设计风格: 极简主义强调纯粹空间的单纯性和简洁性,除去多余的装饰,将空间简化至光、量及体,意谓着运用最简单的构成原理,造成空间的流动与不同层次的穿透性,而极简主义的精随也在于此。它强调环境景观的生态性:生态性在景观设计语境中表现为人工元素介入自然空间的方式,其终端表现为“最少介入”; 在当代景观设计中,其中突出的实践是将景观赋予生产功能,将第二自然介入到景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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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化率计算方法有哪些? 2025-01-19 00:00
A: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区别于绿化率。居住区绿化率计算方法: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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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式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特点谁清楚? 2025-01-19 00:00
A:1和谐的理念 小区以英伦风情小镇生活为规划蓝本,在建筑设计上,秉承英伦浪漫主义建筑风格精粹,诠释英伦经典造型,以花园洋房、小高层为主力产品,并配以特*儿园和风情商业街等,打造池州首席英伦人居示范区。景观设计要与总体规划,建筑设计相吻合,使园林景观的风格与英伦建筑风格相呼应。 2生态性理念 以景观生态学的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绿地对居住环境的改善作用。设计优化的人工植物*落,运用植物的多样性及各种形态、形式,最大限度提高生态效益,改善环境质量。 3经济性理念 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当然希望能够做出有档次的住宅景观,但是这样的追求却经常和高成本相联系,甚至有时花了高的成本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此项目的招标书上写明景观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景观绿地面积的价格。要以合理的投入,提升景观效果和楼盘品质,提高产品性价比和投入产出比,这是我们在规划时必须考虑并要解决的问题。 4人性化理念 居住环境是人类聚居生存活动的基本场所,是由“人与自然”与“人与人”的活动体系有机组合形成。既要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又要满足人们的视觉需要,创造色彩丰富、造型优美、尺度宜人的*环境。[3]既要合理组织空间,又要形成收放有致、和谐有序的优美环境景观系统。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亲近自然的愿望,又能满足人们在不同功能的空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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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住区景观设计有什么原则? 2025-01-20 00:00
A:给你一份,参考。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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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公共绿地计算是怎么算的 2025-01-18 00:00
A:居住环境有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值得注意的是:“绿地率”与“绿化履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绿地不包括阳台和屋顶绿化,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由于居住区绿地在遮阳、防风防尘、*菌消毒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有关规范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 小区绿化率计算公式:绿地的总和除于居住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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