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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站式装修服务平台,70%以上的客户来自口碑介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指定最具信赖的装修平台。目前已经在16个城市开设分公司和体验店。2017年2月挂牌新三板。
2009年
成立时间
中国北京
成立地点
家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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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哪些

家园未来

浏览121次 2025-03-04 23:37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哪些?
全部回答(1)
  • 追忆那片晴空
    总则 (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本法权责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相关问题

    • 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 A: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决定购房前,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此外,还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有无抵押记录,如购买有抵押记录的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风险会很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都要确实无误,与所售房屋相一致。
    • 哪位知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

    • A: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是否合法的主要手段,就是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二)预售许可证编号;(三)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人除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以外,还要注意查看该证的真伪,以防不法开发商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时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所以买房人在看商品房预售广告时,除了看价格、位置、户型这些你所关心的内容以外,不要忘了看一看上面是否标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谁有?

    • A:商品房*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GF-2000-0171 商品房*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共和国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 A:他是指房子还没建好   但是符合预售标准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商品房预售现售有何不同?

    • A: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实际*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
    • 青岛商品房预售查询有什么方式?

    • A:1.         房屋预售许可证在房产局都有登记备案的,到当地一查便知。一般情况下,在房产预售处均有告知。 2.         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查询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查询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查询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 A:预售商品房,预售方应与购买方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有: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一般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套数。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一般做法,预收商品的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房屋的交付方式、期限。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业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 商品房预售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 A:好处就是售楼方可以提前收回成本再进行投资,减少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消费者在买的时候也相对会便宜点,毕竟行情一直在浮动。 坏处就是消费者要先交钱购买,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如果行情不好,房子盖好之后降价了那就亏了,但是很少有这情况发生,除非*的政策有大变动,还有另一个风险就是没办法按照正常手续购房并且拿到相关的房屋五证一书
    • 商品房预售协议书哪位有?

    • A: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温州市房产管理局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试行版)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住所: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   预购方   ):   住所:   邮编:   *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姓名:   委托代理人:   住所   :   邮编   :   *名称   :   证号: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定商品房事宜,   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定座落   2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并经   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大写   *币:   )。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定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   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   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   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   定金。   1   、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   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   定金:   1   、   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   未签订的,本协议自动失效。   3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

    • A:商品房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为了对交易房屋的有关事宜进行确认,往往订立一个法律文书,通常称之为商品房预售认购书,实践中,认购书的名称也并不规范,又名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临时证明单等。预售认购书是商品房*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对双方*商品房有关事宜的初步法律确认和书面凭证。 首先,预约合同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它约定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许立木合同而谈判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具体到认购书中,普遍引起争议的买方“签署契约”的义务,就应该界定为买方须为谈判磋商行为,以便达成一致意见,而不应理解为买方已做出签订正式*合同的承诺。预约合同分配给当事人达成正式合同的义务时,对行为的内涵有默示性的要求,即双方在为签订正式合同而谈判之际,须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平的谈判,一方对另一方不得强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己方之优势地位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内容,此要求为诚实信用原则在预约合同中的具体体现。 其次,从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订立来看,认购书是预售人和预购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已具备了合同的标的、价款等契约一般条款,是平等主体间为设立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符合《合同法》第2条关于合同定义的规定,因此,认购书可以成为*的合同。而意向书一般不具备合同的要件,实践中,在性质上多为要约邀请或要约。而将认购书看作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首先忽视了认购书的*合*质。再者,从补充协议和正式合同的签订先后顺序看,补充协议应该是正式合同的补充,形成时间应后于正式合同,而认购书先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成立,显然不可能成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 最后,认购书是*双方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认购书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 请问商品房预售合同几份?

    • A:一般2~3份,自己一份,开发商一份,房管处一份,如果是电脑合同,那么房管处会直接备案,如果要贷款的,自己那份会在银行,这个每个地方都会有点不同,具体按当地习惯和要求来,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 A:就是卖给你,但是房子还没建成(或是还没办法拿到产权证),你定金付了,就会给你预售合同。首付暂时不用。等到房子建成,或是可以拿到产权证时,如果你按揭付款,产权证就会抵押在银行,直到按揭结束才会把产权证给你。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马上就可以有产权证。
    • 商品房预售规定哪位清楚?

    • A:商品房预售是—种特殊的*行为,主要是由于*的标的物是一种尚不存在的物,因此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特殊规则规范。   房地产公司将正在建造中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房地产公司实际上也尚未取得完整的所有权,买受人取得的是—种物权期待权。商品房预售有利于房地产公司进行资金融通,避免市场风险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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