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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装修风格预算为:216856元
人工费:222851元
材料费:45215元
设计费:122元
质检费:1231元
您家的装修预算约7.89万元
人工费:222851元
材料费:45215元
设计费:0元4999元
质检费:0元2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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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价为毛坯半包价,实际装修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公司介绍
全国一站式装修服务平台,70%以上的客户来自口碑介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指定最具信赖的装修平台。目前已经在16个城市开设分公司和体验店。2017年2月挂牌新三板。
- 2009年
- 成立时间
- 中国北京
- 成立地点
- 家装服务
- 主营业务
- 120W人
- 正在访问
- 800W人
- 累计服务
全部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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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纷飞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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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毛长无法自拔(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等。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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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辫子的女孩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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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法规具体都有哪些?
- A:《中华*共和国水法》、国务院批准、建设部1号令《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17号令《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30号令《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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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法规都有哪些?
- A:(一)各级施工管理单位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参加施工。 (二)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运输道路、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和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三)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陡坡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盖板。 (四)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五)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 (六)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七)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八)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九)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十)各种缆风绳及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一)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二)施工中必备的炸*、*、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十三)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应有常用电灯,还要备有*电源的照明灯。 (十四)寒冷地区冬季施工,应在施工地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休息室。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处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应符合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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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买卖流程?
- A:如果是在案场卖楼盘的只需要客户上楼盘看看要那一层,然后带他去看那层的户型现场工地,定下来的话就签合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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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赔偿怎么计算?
- A:你好,这个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看你的合同条款怎么说的,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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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知道如何买卖商品房
- A:如果你是买方,建议你先详细咨询下当地的律师楼,一般而言,你需要先去现场仔细查看你所要购买房屋的一些情况,然后还要去地方的房管局查询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否就是买房一个人的,是否有抵押、查封的情形,另外一个就是签订*合同时最好有律师在现场帮你把握相关的条款是否有利于保护自己。记得在交付房屋、支付房款、违约金的约定等方面要看清楚才能签。 如果你是卖方,那主要是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合同,以保障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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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 A:卖方: 印花税=成交额×0.05% 营业税=成交额×5.5% 个税分两种其一: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能提供房屋原值*)其二、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不能提供房屋原值*) 买方: 契税=成交额×1.5% 印花税=成交额×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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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能买卖吗
- A:可以的,限价房*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对于限价房的*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注意: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房。 限价房*注意事项 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了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 3、限价房是*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 4、对于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提醒购房者也要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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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律师哪个强?
- A:给你推荐盘锦诚信法律服务所吧。就在三辰岗紫澜门国际酒店对过。邮政局旁边的写字楼。如果去过觉得好的话回来回复我一下。有权购买本村宅基地房屋,所以合同是有效的,因遇见拆迁,拆迁办查询到的产权不是登记在你父母名下,建议你去变更产权手续,拆迁办会直接和你商谈拆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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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法规都有什么
- A:税收方面政策: 1、营业税:根据财税[2009]157号,个人购房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回5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契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至1%。 3、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满,自2010年1月1日起,恢复按*统一的税收政策执行。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保留不变。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保留不变。 首次购房标准界定: 2010年1月1日起首次购房标准以户(夫*带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此项政策主要是为契税等相关优惠政策提供配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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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 A:管辖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处理房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注意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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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 A: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商品房*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如营业执照、资质*及“五证”等。 (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6)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 (7)关于装修标准和设备标准。购房者不能只单纯地信任样板间或广告、售楼书等宣传品中对装修的许诺,而应在购房合同中将房内外的装修和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8)关于房屋面积。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及面积误差比为多少,根据全国的建筑水平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有能力和义务将建筑面积的误差比限定在3%以内,购房者应根据选择的计价方式,对建筑面积的误差比进行限定,并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 (9)关于交房期限。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常借故推脱责任,因此在签约时购房者应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让开发商任意地列举一些牵强的理由。 (10)违约责任。签约的目的是为房屋*后出现的违约情形而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的内容、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作。 (11)解决争议的办法。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房*合同列举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提请仲裁,二是提起诉讼。两者只能择其一,如果双方合法地选择了仲裁条款,将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12)签订补充协议。对商品房*合同中未尽事项要进一步补充,如:将开发商做出的口头的或广告中的承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约束开发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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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
- A:您好!很高兴能帮助您解决关于限价商品房*这方面的问题。其实“限价商品房可以卖吗”,是很多人疑惑的问题。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限价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呢?如下给您具体分析: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综上所述,如果您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您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五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五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这点关系到产权是否可以转移,*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您想卖就能卖的,所以您前往不要忽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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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 A:房屋备案后,一般是没有问题的。最好是去房屋登记部门查一下备案的真实性,或是做个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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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条件都需要哪些?
- A:商品房*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2、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合同等,皆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3、房屋*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公共道德。否则,房屋*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双方不得*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价格偷逃税收,不得*拆迁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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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查询?
- A:1、可以持个人*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即可查询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 2、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 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 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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